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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考核人数超过30人,且选择线上考试的课程,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考核(具体时间见附件);其他课程由学院自行安排考核,6月8日前完成全部补考(缓考)工作。
2、请参加补考(缓考)的学生及时联系任课教师,确定考核时间和考核内容。
3、学生因条件不具备无法参加考核的,可在考试开始前申请缓考。
4、6月15日前完成补考(缓考)的登分工作。
附件: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补考(缓考)考核时间安排
教务处
2020年5月18日